為維護飛航安全,機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之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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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校安中心
各校(園)舉辦活動時,如於機場四周一定距離範圍內,有施放煙火等有礙飛航安全物體之需求,請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申請,取得民航局同意後始可依規定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