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民國114年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班考選計畫暨簡章」

考選對象:
(一)軍官: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符合考選簡章所定資格條件,志願服務軍旅者。但在營志願役士官、志願士兵、後備役士官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報考年齡為年滿20歲至35歲以內。
(二)士官: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年滿20歲至32歲以內,在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學校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符合考選簡章所定資格條件,志願服務軍旅者。但在營志願士兵、後備役士兵及替代役備役人員,報考年齡為年滿20歲至35歲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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