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校園菸害防制暨電子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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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園違規吸菸之同學依規定記過處分並至校安中心實施改過遷善
2、累犯者將依據菸害防制法函送衛生局實施裁罰(2000-10000元)並至校安中心實施戒菸教育2小時(未滿18歲者,需監護人陪同實施)
承辦單位:
校安中心
電子菸(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