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龍華科技大學113-2學期「友善校園-菸害防制」 創意海報設計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實施時間:114年3月3日(一)至5月2日(五)止。
實施方式:
(一)作品主題:禁菸、拒菸及戒菸相關宣導主題。
(二)創作方式:
1.徵求創意且具高辨識度、能充分傳達菸害防制意象或特色的海報作品。
2.作品應符合主題,允許以數位影像軟體作裁切、縮小、放大、顏色飽
和度調整等技巧做數位處理(投稿參賽時請將參賽作品之原始檔自行
保管)。
(三)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採直式創作並將檔案存入 USB 隨身碟攜帶至校安中心繳交,並將4*3吋(A5大小)之彩色作品浮貼於報名表上方繳交至校安中心楊宗皚輔導教官處(分機3411)。
評分標準:主題意境表達(30%)、創意(40%)、技巧(10%)、構圖(20%)。
報名參賽方式:
於學校網頁、校安中心粉絲團及風紀幹事群組內公告,依(附件二)格式填寫參賽報名表或填註電子表單,並於4月11日前繳交至校安中心楊宗皚輔導教官處(分機3411)。
獎勵方式:
1.第一名:3,000元獎金;記功乙次;獎狀乙幀。
2.第二名:2,000元獎金;嘉獎兩次;獎狀乙幀。
3.第三名:1,000元獎金;嘉獎乙次;獎狀乙幀。
4.佳 作:500元獎金;嘉獎乙次;獎狀乙幀(共4名)。
本活動邀請菸害防治工作小組委員或相關專業教師共六人(名單如附件三),擔任本次競賽活動評審,負責參賽作品審查工作。
活動於3月3日開始受理參賽報名表至4月11日截止報名,參賽者請於5月 2 日前完成作品表(附件四)繳交校安中心楊宗皚輔導教官處綜整;參賽作品將於5月16日前完成評審選拔,並於6月2日至12月31日於本校公播系統展示得獎作品,前三名作品並製成海報陳設餘校內各大公布欄,以達活動宣傳效果。
陸、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與獎勵,並依規定懲處。
詳情請詳閱附件檔。
實施方式:
(一)作品主題:禁菸、拒菸及戒菸相關宣導主題。
(二)創作方式:
1.徵求創意且具高辨識度、能充分傳達菸害防制意象或特色的海報作品。
2.作品應符合主題,允許以數位影像軟體作裁切、縮小、放大、顏色飽
和度調整等技巧做數位處理(投稿參賽時請將參賽作品之原始檔自行
保管)。
(三)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採直式創作並將檔案存入 USB 隨身碟攜帶至校安中心繳交,並將4*3吋(A5大小)之彩色作品浮貼於報名表上方繳交至校安中心楊宗皚輔導教官處(分機3411)。
評分標準:主題意境表達(30%)、創意(40%)、技巧(10%)、構圖(20%)。
報名參賽方式:
於學校網頁、校安中心粉絲團及風紀幹事群組內公告,依(附件二)格式填寫參賽報名表或填註電子表單,並於4月11日前繳交至校安中心楊宗皚輔導教官處(分機3411)。
獎勵方式:
1.第一名:3,000元獎金;記功乙次;獎狀乙幀。
2.第二名:2,000元獎金;嘉獎兩次;獎狀乙幀。
3.第三名:1,000元獎金;嘉獎乙次;獎狀乙幀。
4.佳 作:500元獎金;嘉獎乙次;獎狀乙幀(共4名)。
本活動邀請菸害防治工作小組委員或相關專業教師共六人(名單如附件三),擔任本次競賽活動評審,負責參賽作品審查工作。
活動於3月3日開始受理參賽報名表至4月11日截止報名,參賽者請於5月 2 日前完成作品表(附件四)繳交校安中心楊宗皚輔導教官處綜整;參賽作品將於5月16日前完成評審選拔,並於6月2日至12月31日於本校公播系統展示得獎作品,前三名作品並製成海報陳設餘校內各大公布欄,以達活動宣傳效果。
陸、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與獎勵,並依規定懲處。
詳情請詳閱附件檔。
承辦單位:
校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