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中心簡介 - 龍華科技大學學務處校安中心
跳到主要內容區
:::

中心簡介

 

1999年我國發生了「921集集大地震」,為台灣地區帶來重大傷亡及財產損失,該地震共造成2,434人 死亡、54人失縱、11,306人受傷。其中學生306人死亡、97人受傷;教職員死亡15人、受傷34人。 政府鑑於「921集集大地震」的防災經驗,爰於2000年8月依據災害防救法規定成立災害防救委員會及 所屬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負責整合全國救災資源,進行調度與支援,協助地方政府救災。

為有效協助 處理校園災害意外事件,教育部依災害防救法規定於2001年成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簡稱校安中心),實施24小時人員值勤,負責統整全國各級學校防災、救災資源,即時、有效協處各 項校園危安事件,以期發揮早期預警、即時通報、資源整合及緊急應變等功能。 本校因應教育部校安中心之成立,2002年依據部頒「構建校園災害管理機制實施要點」及「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於軍訓室內成立校安中心,執行維護學生安全、確保校園安寧及建立『友善校園』之工作,以構建平安校園,營造學生快樂學習及卓越發展之學習環境。

校安中心成立目的在於能有效掌握校園安全狀況,妥處校園危機,並適切協調、統合、運用校內相關單位及校外救難機構之資源,依循「減災」、「整備」、「應變」、「復原」等手段,適時協助全校師生處理校園危安事件,減少損失與傷亡,達成提供師生優質學習環境之目的,特成立『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中心』(簡稱校安中心)。

組成與職責 本校『校安中心』由軍訓室全體教官與校安人員共同組成,地點設置於軍訓教官值勤室(第二教學大樓一樓【T103、104】),負責統籌全校之校園安全事件通報與後續工作之辦理,訂定校園安全緊急應變計畫之作業辦法,並依校內各單位屬性實施編組與分工,協力維護校園安全。『校安中心』另設置02-82091470廿四小時服務專線與傳真電話02-82090401,以便於校園事件通報與聯繫運用。 平時依每月排定之輪值期程,執行24小時值勤工作,負責本校校園安全維護及狀況掌握、通報管制及處置;遇重大校安狀況發生時,則依據『校園緊急應變機制』執行「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之災害管理作為。

電腦E化作業 『校安中心』E化作業之辦理;由學務處生輔組、軍訓室、資圖處等單位,共同負責建構校安中心網頁設置與維護,辦理本校學生意外事件即時通報與聯繫、各類校安資訊之網路教育宣導與活動推展,並建置完成各警政、救難單位(消防局、警察局、醫院、救難機構)緊急電話供運用。

校安中心任務暨具體工作項目

  1. 學生校園危安(意外)事件之處置與通報聯繫。
  2. 校園環境設施之危安因素檢視與簽陳建議。
  3. 校園安全之教育宣導與學生創意競賽活動推展。
  4. 校園安全工作檢討會之召開與緊急應變會議紀錄簽 陳存檔。
  5. 『龍華校園安全E週報』之編輯與刊登、公告。
  6. 學生班級幹部(賃居與安全幹事)之輔導與工作推 動。
  7. 校園安全緊急應變計畫之執行與編修。